为促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健康发展,维护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《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(示范文本)》并于近日印发,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。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,请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、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联系。原《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(试行)》同时废止。 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,维护合同当事人的
导读2020年即将结束,今年建筑业有哪些重要政策发布?带您一起回顾。目录如下:《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》:涨价风险由建设单位承担,监理/勘察设计工程师可担任项目经理《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》、《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》:工程/水利/公路水运监理证书合为一本,已取得证书继续有效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》:人工费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,逾期罚款,未实名登记不得进入施工现场《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